7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意見》。根據該意見,濟南市將向自主創業者放寬市場準入、放寬出資登記,同時實行規費減免,并強化金融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在貸款時可享受政府財政貼息。
意見表示,濟南市將逐步把有創業愿望且具備一定創業能力的城鄉各類人員列為創業扶持對象,有針對性地為其提供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鼓勵創業者進入科技型、資源綜合利用型、勞動密集型、農副產品加工型、貿易促進型、社區服務型、建筑勞務型和信息服務型等產業或行業。
意見規定,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清理和規范涉及創業的行政審批事項,開辟創業“綠色通道”。對創業者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政府部門要及時受理,公平對待,限時答復。全面實行收費公示制度和企業交費登記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門、單位干預創業企業正常經營,嚴格制止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亂檢查行為。
意見規定,創業者申辦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不受資金限制,注冊資金無需審驗。一般性服務業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調整至3萬元。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辦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公司注冊資本的70%。公司分期出資到期,因資金緊張無法按期到位的,經申請允許延長出資期限。
在符合相關要求的前提下,濟南市還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作為有效合法的經營場所進行工商登記。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殘疾人、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稅務、工商等有關部門自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依法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免除前置審批的各項費用。
意見規定,登記失業人員、軍隊退役人員、被征地農民、殘疾人、隨軍家屬、高校畢業生、返鄉農民工自謀職業、自主創業以及境外就業的,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由3萬元提高到5萬元。對組織起來創業的,依據就業人數,適當增加擔保貸款額度。屬于微利項目的,財政給予貸款貼息。對創業獲得小額擔保貸款還款信譽良好的,可申辦第二次小額擔保貸款。意見規定,創業者申辦個體工商戶、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不受資金限制,注冊資金無需審驗。一般性服務業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調整至3萬元。支持投資人以知識產權等非貨幣財產出資辦企業,非貨幣財產出資比例最高可達公司注冊資本的70%。